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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法律服务打包进“超市”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日
  •     (原标题:将法律服务打包进“超市”(图))

     
      由于方便快捷,超市在大街小巷已经非常普遍。而在万安有这样一所“法律超市”,群众来这里,就像在超市买东西,办事找人都可以自己选。
     
      近年来,万安县创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把法律援助中心等7项法律服务“打包进超市”,实现“一扇门进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超市”运行两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5件、律师服务案件885件、公证业务605件、调处平息重大突发事件7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360余万元,实现群众由“有事找政府”到“有事找法律”的转变。
     
      1月6日,省委书记强卫专门就此作出批示。1月19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周萌深入万安县调研“法律服务超市”工作。
     
      7项法律服务“打包进超市”
     
      “太感谢了,昨天提出申请今天就拿到了公证书。”1月29日一大早,黎先生就来到万安县“法律服务超市”,领取公证书。黎先生告诉记者,前一天他接到在美国工作的哥哥的电话,需要办理出生公证。他带着材料来到“超市”,没想到一天就办完了。在万安县“法律服务超市”,负责办理公证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年底了,外出务工人员都回来过年,所以办理继承公证等业务的很多。”
     
      记者看到,“法律服务超市”内共设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医疗纠纷调解四个窗口,工作人员均挂牌上岗,统一着装,姓名、职务、职责、服务内容等公示在显目位置。大厅还设有服务标识,并装有LED电子屏,滚动显示各类执业服务信息。触摸屏上,只须手指轻轻一点,各种法律服务职能、执业服务人员信息等就会呈现在面前。
     
      和公证服务窗口一样,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也是业务较忙的窗口。1月29日10时许,肖女士和刘女士来到“超市”,寻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黄贻辉律师热情地接待了她们,除了一一回答法律问题外,还免费帮她们代写了“购房补充协议”。
     
      “太方便了,现在我们都知道有法律问题,来法律服务超市就可以了。”肖女士告诉记者,在法律服务超市办事,就像在超市买东西,办什么事、找什么人都可以自选,不管是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还是找律师,都非常方便。
     
      针对法律服务窗口点多面广、服务效率低的实际,2013年,万安县开辟司法行政服务新路子,整合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远程帮教会见中心、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司法鉴定中心、五云律师事务所等7个法律执业窗口,创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执业机构集中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龙”服务。
     
      “法律服务超市”365天全天候受理群众诉求,并实行无条件接案制和首问负责制。此外,当事人可根据服务指示牌自主挑选服务项目,选择接案人。接案者必须无条件接案,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引导当事人进入相应的窗口平台办理法律事务。不属于“超市”服务范围的诉求事项,则介绍当事人前往相关的机构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
     
      由“有事找政府”转向“有事找法律”
     
      “感谢你们来看我,当初要不是你们的帮忙,我们一家人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张继明的爱人紧紧握住万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水清的手说。1月28日下午,记者跟随刘水清来到张继明家里,一年前车祸的后遗症在张继明头上还清晰可见。
     
      虽然车祸后张继明的智力大不如前,但对于刘水清的法律援助他记得十分清楚。2014年2月,张继明骑电动车与一辆中型厢式货车相撞,对方负主要责任,事故造成张继明重型颅脑损伤并脑疝,左侧额颞叶脑挫裂伤左侧额颞部硬膜下血肿、左侧额部、枕部头皮裂伤,花去15万余元医疗费。肇事者在支付了5万元医药费后就避而不见了,无奈之下,张继明的家属找到万安县“法律服务超市”寻求法律援助。
     
      刘水清受指派为张继明提供法律援助。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刘水清建议张继明对脑外伤智能损害进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并全程陪同他赴吉安市进行鉴定,结果为7级伤残。经过法院判决,张继明**终获得了20余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
     
      “在法律服务超市,我们不是行政执法,而是法律服务。”万安县司法局局长张立平告诉记者,该县倾力实现司法行政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行政执法人员向法律执业服务人员的角色转换。理念变了,角色换了,带来了执业思维、服务方式的大转换。过去是我说你听、我言你行,现在是协商对话,依法办事;过去是“隔岸观火”、“隔靴搔痒”,现在是面对面、实打实解民忧、息讼争。
     
      2014年11月,万安县立峰纸业有限公司因破产倒闭;2015年3月,万安县永威塑胶有限公司撤资搬迁,两家企业的员工在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上与厂方发生纠纷,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超市”接诉后,全员协作,主动调解,提供法律援助,迅速稳定员工的情绪。法庭内外,“超市”律师摆事实、讲法理,促进劳资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使97名企业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113.9万元,及时化解了这两起 群体纠纷。
     
      “角色转变带来**明显的成效是实现群众由‘有事找政府’到‘有事找法律’的转变。”张立平坦言,“超市”运行两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5件、律师服务案件885件、公证业务605件、调处医疗纠纷18起、调处平息重大突发事件7起、免费代书69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360余万元。
     
      运用高科技平台提供多种便民服务
     
      服务职能、主体、对象有机整合了,“超市”热闹了,服务平台的效率问题突显起来。围绕打造便民型“法律服务超市”的要求,万安县“法律服务超市”注重运用高科技平台,开设电子服务项目,提供多种便民的特色服务。
     
      万安县投入近百万元,升级换代办公设施、办案装备,应用高科技手段,开设电子业务,为服务平台提速。目前已开设法律咨询网络与电话专线服务平台、法律援助咨询与办案录入平台、执法服务视频监控记录平台、服刑人员与家属远程会见平台、社区矫正人员移动定位实时监控平台、高清视频电视电话宣教传输平台、单警执法记录仪实时传输平台,县、乡两级人民调解固定及移动实时监控平台。
     
      “这些高科技装备与现代电子平台的运用,对保障公正执法、公平服务,为跨辖区、跨部门、全流程、全方位的执法服务活动提供了科技和物质保障。”张立平告诉记者。
     
      2015年6月和12月,通过这个平台,全县73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到“超市”接受教育,教育他们守住法律底线、道德底线,早日脱矫。
     
      万安县农民谢某因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老母亲体弱多病,思儿心切,去“超市”寻求帮助,“超市”及时与狱方联系,安排母子俩通过视频见面,解除了母子难见之苦。据统计,2015年,“超市”安排服刑人员与家属通过远程视频平台会见57起100余人次。(下转03版)
     
      文/图 廖敬兴 记者方维芳(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本文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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